发票抵扣是否有时间限制?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收到了很多发票,不清楚这些发票在抵扣时间上有没有限制。要是有时间限制的话,超过时间没抵扣就麻烦了,所以想问问发票抵扣到底有没有时间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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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抵扣是指一般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规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来抵减当期应纳税额的行为。 在过去,发票抵扣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不过,自2020年3月1日起,这种时间限制取消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也就是说,取得这些发票后,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任意时间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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