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证抵扣是否有规定时间?
我拿到了一些发票,但是还没进行认证抵扣。我不太清楚这方面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超过时间没认证抵扣会不会有啥不好的影响,想了解下到底有没有规定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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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的认证抵扣时间,政策是有变化的。 在过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这些发票不用再担心超过某个固定时间就不能认证抵扣了。例如,企业在2022年取得的符合上述类型的发票,哪怕到了2025年才想起来认证抵扣,也是可以正常操作的。 这个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不过,如果是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还是适用原有的认证抵扣期限等相关规定。所以,纳税人要根据发票开具的时间来确定适用的政策,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准确而出现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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