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伤赔偿有时间规定吗?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听人说申请工伤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我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具体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我担心自己要是错过了时间就拿不到赔偿了,所以想问问现在工伤赔偿到底有没有时间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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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有时间规定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时间要求以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是在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等伤情稳定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最后是申请工伤赔偿的时间。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并且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就可以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不同地区对于赔偿申请的时间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要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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