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房子归女方但房贷没还完怎么办?

我和丈夫离婚,房子归我,但房贷还没还完。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房贷的事情,是继续以原来的还款方式还,还是需要变更还款人?会不会因为离婚了银行方面有其他要求?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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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离婚后房子归女方但房贷没还完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处理。首先,要明确房贷在法律上的性质。房贷实际上是一种债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银行借的钱用于购买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子归女方,那么对于房贷的偿还也应该在协议中有相应的安排。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女方愿意承担剩余的房贷还款责任,那么女方需要继续按照原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进行还款。不过要注意的是,虽然离婚协议约定了房贷由女方偿还,但这并不能对抗银行的债权。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不按时还款,银行仍然有权向原来的夫妻双方追讨债务。 如果想要变更还款人,这就需要和银行进行协商。银行会根据女方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如果银行同意变更还款人,那么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可能会比较谨慎,因为变更还款人可能会增加银行的风险。 另外,如果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房子归女方,同时也会对房贷的偿还作出判决。女方只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即可。但同样,如果女方不履行判决,银行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在处理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和银行沟通,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来处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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