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过户到一方是否要过户费?
我和前夫刚办理完离婚手续,我们有一套共同名下的房产,现在要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过户需不需要缴纳过户费,所以想问问懂法律和房产过户的朋友,给我讲讲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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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过户到一方的情形中,是否需要过户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当协商一致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时,涉及到不动产的产权变更登记。 在过户费用方面,如果是因离婚析产办理房产过户,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这里的免交易税费主要包括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不过,虽然免了交易税费,但还是可能会涉及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办理房产过户需要进行产权登记,这就会产生登记费。登记费的标准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是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另外,可能还会有工本费等小额费用。所以,总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过户到一方,虽免了大部分交易税费,但还是会有少量的登记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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