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无效宣告后上诉期间是否有效?
我的商标被宣告无效了,我已经提起上诉。现在我不确定在上诉期间这个商标还具不具备效力,能不能继续使用。如果不能用,那我的业务会受到很大影响;如果能用,我又怕后续有法律风险。所以想问问在上诉期间商标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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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商标被无效宣告上诉期间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商标无效宣告,简单来说,就是当有人认为某个注册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宣告该商标无效。而上诉,则是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不过这里所说的“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是在最终的无效宣告决定生效之后。在上诉期间,也就是商标无效宣告的裁定还未最终生效时,商标的效力处于一种待定状态。 从实际的法律执行角度来看,在上诉期间,商标仍然是有效的。因为此时商标无效宣告的裁定并没有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商标权人依然可以在商业活动中正常使用该商标。这是为了保障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最终结果未确定之前,给商标权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但是,这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最终法院维持了商标无效宣告的裁定,那么该商标专用权就会被视为自始不存在。这意味着在无效宣告决定生效前,基于该商标所进行的一些交易、许可等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重新审视和调整。例如,已经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可能会因为商标最终被宣告无效而需要重新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以,虽然在上诉期间商标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商标权人也需要谨慎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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