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注意。一是“上下班途中”,它指的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时间不仅包括正常的上下班时间,也包括加班加点后的上下班时间等。合理路线则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以及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就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在事故中,劳动者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劳动者闯红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总之,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都算工伤,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判断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