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范围是否扩大了?

我在上班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之前听说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最近听说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范围扩大了,想知道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认定范围扩大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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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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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范围是否扩大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也就是说,当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伤害,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来确定这是否属于工伤。 在过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设置了较为明确的条件,比如必须是在上下班途中,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范围确实有了一定程度的扩大。从实际案例和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来看,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有所放宽。以前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相对比较机械,现在更注重实质。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顺路去菜市场买菜、接送孩子等合理的绕道行为,只要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内,也可能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这是因为这些行为是日常生活的合理需求,与上下班行为具有内在的关联性。 另外,对于一些新型的交通方式,如共享单车等,在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中也逐渐得到认可。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即使是骑共享单车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种认定范围的扩大,其实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为社会和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交通事故就是其中之一。扩大认定范围,能让更多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劳动者获得应有的保障。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虽然认定范围有所扩大,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被认定为工伤。还是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劳动者应该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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