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算雇佣关系吗?


在探讨试用是否算雇佣关系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雇佣关系的含义。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通俗来讲,就是一方出力干活,另一方给钱,这种关系就可以被看作是雇佣关系。 然而,在劳动法律体系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与雇佣关系不同,劳动关系更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 那么试用阶段到底属于哪种关系呢?答案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试用期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从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那一刻起,双方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论是否处于试用期。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阶段。在试用期间,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利,比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享受社会保险等。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提供劳动保护、按时支付工资等。 举例来说,小张到一家公司应聘,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的试用期内,小张按照公司的要求正常工作,公司也按月向他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下,小张与公司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形成雇佣关系。比如,个人临时雇佣他人为自己完成某项特定的工作,这种情况下双方形成的就是雇佣关系。但这种情况与企业用工的试用期是有本质区别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企业用工的试用阶段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