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受法律保护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商量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还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我有点担心,这种协议离婚的方式受法律保护吗?要是之后对方反悔不按协议执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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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明确了协议离婚的合法性和相关要求。 当夫妻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并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比如不按照协议分割财产或者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等,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违约方履行协议义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要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这意味着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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