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否适用二年诉讼时效?
我家遇到了拆迁安置的事儿,现在和拆迁方在安置问题上有纠纷。有人说要在两年内去解决,不然过了这个时间就没办法维权了。我不太确定拆迁安置纠纷是不是真的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想问问专业的法律意见。
展开


在探讨拆迁安置是否适用二年诉讼时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去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法院可能就不再保护你的这个权利了。 曾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然而,随着法律的更新和完善,情况发生了变化。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的民事权利保护诉讼时效从两年变成了三年。 对于拆迁安置纠纷,如果它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那么通常适用《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比如,拆迁方和被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就适用三年诉讼时效。 不过,拆迁安置纠纷有时候可能并不单纯是民事纠纷。如果涉及到行政行为,比如政府作出的拆迁安置决定等,就需要适用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拆迁安置纠纷不能一概而论地说适用二年诉讼时效。要先判断是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再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诉讼时效。在遇到拆迁安置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维权的机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