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没签字是否算成立?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谈好了各项条款,合同也拟好了,但因为当时匆忙,双方都没在合同上签字。现在房东突然说不租给我了,我觉得我们都谈好了应该算数。我想知道这种没签字的房屋租赁合同算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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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屋租赁合同没签字是否算成立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合同成立的一般概念。合同成立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一件事情,都同意按照商量好的内容去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按照正常情况,双方采用书面合同形式,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是合同成立的常见标志。但如果没签字,就要看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比如,租客已经支付了租金,房东也接受了,或者房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租客使用,租客也实际入住了,这些行为就表明双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也接受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合同没有签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同也是成立的。 然而,如果双方既没有签字,也没有出现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情况,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合同很可能就没有成立。就像前面提到的,没有签字,也没有实际履行行为,就难以认定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 所以,房屋租赁合同没签字是否成立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实际履行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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