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但是我不知道拆迁安置补偿到底是怎么算的。我想了解下这个补偿有没有什么标准,是按什么来确定补偿金额和安置方式的,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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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指的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的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 货币补偿是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评估依据通常包括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等。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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