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中一个半月赔偿具体该怎么算?

我最近遇到了劳动纠纷,申请了仲裁,仲裁结果涉及到一个半月的赔偿,但我不太清楚这个赔偿是依据什么标准来计算的。比如是不是和工作年限有关,有没有其他影响因素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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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仲裁中,一个半月赔偿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如果是涉及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而言,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的工资。当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工作了8个月,此时就按照一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当工作不满六个月时,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工作了4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属于高工资情况。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劳动者月工资为18000元(超过了三倍),且在单位工作了15年,那么经济补偿金按照5000×3×12来计算。 **其他可能涉及赔偿的情况**: 1.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劳动者工作了4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即再额外支付3个月工资。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金。例如,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5000元工资,除了要支付这5000元外,还需额外支付5000×25% = 1250元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还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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