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擅自转租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我租了一套房子,没经过房东同意就把房子转租出去了,还多收了租客一些租金。现在房东知道了很生气,说我这是不当得利。我不太明白,我转租房子多赚点钱算不当得利吗?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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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并且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简单来说,就是这笔钱你不应该拿,拿了会让别人受损失。 在房屋擅自转租的情况中,是否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多收取了超出原租金的部分利益。从房东的角度来看,房东并没有同意转租,那么承租人多获得的这部分租金差价就可能没有合法依据。因为房东原本只能按原租赁合同收取租金,而承租人擅自转租获利,这可能使房东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多获得的利益。 然而,如果虽然是擅自转租,但承租人并没有获取额外的利益,比如转租的租金和自己支付给房东的租金一样,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不当得利。因为承租人没有取得不当利益。不过,即便没有构成不当得利,擅自转租本身也是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房东仍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所以,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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