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名字被他人擅自更改是否有效?
我家房产证一直放在家里,最近发现上面的名字被人擅自改了。我也不清楚是谁干的,现在特别担心这个更改是否有效。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他人擅自更改房产证名字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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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产证上的名字被他人擅自更改通常是无效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房屋产权登记的概念。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变更、丧失等情况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证书的行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上面的名字代表着房屋的所有权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屋产权的变更需要通过合法的登记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而他人擅自更改房产证名字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合法的程序要求。合法的产权变更登记通常需要所有权人本人或者其合法授权的代理人,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变更协议等,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他人擅自更改名字,没有经过所有权人的同意和合法的登记程序,无法产生物权变更的效力。 此外,如果发现房产证名字被擅自更改,所有权人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他人擅自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一般是无效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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