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情况下被改话费是否违法?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更改话费套餐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下面从不同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消费者与运营商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消费者选择某个话费套餐,按照约定支付费用,运营商则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这种合同关系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协商达成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运营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话费套餐,这就违反了合同中的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运营商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义务,或者对违约行为进行赔偿。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就是知情权。该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运营商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更改话费套餐,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无法了解服务的真实情况和费用变化。同时,消费者还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即自主选择权。该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擅自更改话费套餐的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因为消费者没有自主决定是否要变更套餐。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运营商进行沟通,要求其恢复原套餐,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如果与运营商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的通信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这些部门介入调解。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要求运营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