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责任但是垫付了医疗费,这种情况下能要回垫付的费用吗?
我之前遇到了一个事故,当时紧急情况下我垫付了伤者的医疗费,后来经过认定我在这个事故中是没有责任的。我现在就想知道,我垫付出去的这笔医疗费能不能要回来呀?要通过什么途径去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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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但是垫付了医疗费,通常是可以要回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在这种情况下,无责方垫付的费用在法律性质上可以被认定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在事故中,无责方本不应承担费用,而垫付行为使得有责方获得了本不应有的利益减少(即无需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所以无责方有权要求返还。 其次,不同场景下有不同的要回途径。在交通事故场景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相关规定,盗窃、抢劫或抢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责方垫付了费用,是有权向责任人追偿的。一般来说,当事故责任明确后,无责方垫付的医药费会由有责方进行赔偿。 如果涉及保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责方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例如交强险中就有相关规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种情况下,无责方垫付费用后可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赔偿。 要是双方能友好协商,无责方提供垫付凭证等相关证据,双方确定金额后,由有责方直接归还垫付费用,这是最便捷的方式。若协商不成,无责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无责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垫付了医药费以及垫付的金额等相关情况,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判决,责令有责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归还无责方垫付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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