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明明已经完成了调解,为什么调解员还要调解?

我之前参加了一场调解,都已经达成调解结果了,可调解员之后又来找我,说还要接着调解。我就很纳闷,都完成调解了为啥还这样啊,我不太理解调解员这么做的原因,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合理吗,他们这么做有啥依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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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完成通常意味着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不过,有时候调解员在看似完成调解后还继续调解,可能存在多种原因。 从法律概念来讲,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而完成调解一般以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为标志,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当事人有一定的约束力。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调解工作的绝对结束。在某些情况下,调解员可能发现之前达成的调解协议存在一些潜在问题,比如协议内容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调解协议存在这样的问题,调解员出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保障协议合法性的考虑,会再次进行调解,以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要求。 另外,也有可能是一方当事人在签署协议后反悔,向调解员反映了新的情况或问题。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员为了避免当事人走向诉讼程序,减少双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也会再次尝试调解,争取让双方达成更完善、更能被接受的协议。 同时,从调解工作的目的来看,调解不仅仅是达成一个书面协议,更重要的是真正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如果调解员认为之前的调解虽然达成了协议,但双方的矛盾根源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后续可能还会引发新的冲突,那么他们也会继续努力进行调解,以实现矛盾的真正化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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