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失败了是否有失业金?


要判断仲裁失败后是否能领取失业金,我们得先明白什么是失业金以及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那些因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一种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首先来看缴费年限这一条件。它要求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里的缴费是指缴纳失业保险费,如果在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那么在缴费年限上就满足了领取失业金的基本要求。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年半,公司和他都按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那么在缴费年限上小李就符合领取条件。 再看“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关键条件。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仲裁失败并不直接决定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假如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即使仲裁失败,但只要符合其他条件,也可能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例如,小张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小张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续签但失败了,这种情况下小张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但如果是小张主动辞职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予赔偿,仲裁失败了,那就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最后,还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需要到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表明自己处于失业状态且有求职的意愿。只有办理了失业登记,相关部门才能掌握失业人员的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发放失业金。 所以,仲裁失败本身和能否领取失业金没有必然联系。需要综合考虑是否满足上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