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未签署合同先履行和部分履行了义务,法律会保护吗?
我和对方谈好了合作,还没签合同,我就先开始履行了一部分义务,也给对方提供了一些服务。现在对方想反悔,不承认合作的事了。我想问下,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我先履行和部分履行义务这种情况,法律会不会保护我呢?
展开


在一方未签署合同却先履行和部分履行了义务的情况下,法律通常是会给予一定保护的。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这涉及到合同的实际履行和事实合同关系。合同的订立一般有书面、口头等形式,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就成立。这里的“履行主要义务”,可以是先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义务。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双方有实际的履行行为,并且对方接受了这种履行,那么在法律上就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存在一个合同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举个例子,如果甲和乙协商好甲为乙提供一批货物,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甲已经交付了部分货物,乙也接收并使用了这些货物,那么就可以认定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乙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付款或者拒绝履行其他义务,甲就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未签署合同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要证明自己确实履行了义务,以及对方接受了该履行。可以通过提供送货单、收货单、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来证明。所以,为了避免纠纷和便于维权,在商业活动中,还是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如果已经出现未签合同先履行义务的情况,也不用过于担心,法律会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保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