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工资补偿金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没给我发工资,也没给补偿金。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单位这么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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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单位不发工资补偿金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当单位不发工资且不支付补偿金时,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和相应的补偿金。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单位不发工资补偿金一般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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