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本人签字但不公证是否有效?
我打算立一份打印遗嘱,在上面本人签字了,但不想去公证,就想问问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打印遗嘱在签字和公证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就怕没公证这份遗嘱到时候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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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打印遗嘱本人签字但不公证是否有效,需要先了解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打印遗嘱是指通过打印设备形成的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打印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公证并不是打印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 那么一份有效的打印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首先,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里的见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继承人的朋友、债权人等就不适合作为见证人。其次,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并且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样做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遗嘱被篡改或者伪造。 所以,如果一份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也都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便没有经过公证,它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反之,如果不满足这些法定条件,即便经过了公证,遗嘱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公证虽然可以增强遗嘱的证明力,但不是打印遗嘱生效的必备要素。只要打印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本人签字后即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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