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属于诈骗吗?三四个人一起告能定诈骗罪吗?


首先,我们来区分一下欠钱不还和诈骗这两个概念。 欠钱不还通常是一种民事纠纷。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借了另一方的钱,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却没有还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一般是基于正常的借贷关系,借款人可能是因为经济困难、资金周转问题等原因而无法按时还款,但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比如,张三向李四借了钱,写了借条,原本说好一个月后还,但到期时张三因为生意亏本实在拿不出钱来还,这就更倾向于民事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不还钱就属于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借款人还钱。 而诈骗罪则是一种刑事犯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和“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例如,王五编造自己家人生病急需钱的虚假理由,向赵六等多人借钱,实际上把钱拿去挥霍,根本没有打算还钱,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三四个人一起告是否就能定诈骗罪呢?这并不是由人数决定的。即使有多人去控告,关键还是要看借款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果只是单纯的多人都存在借款未还的情况,而借款人没有诈骗的故意和行为,那依然不能认定为诈骗罪。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所以,不能仅仅因为有三四个人一起去告,就一定能以诈骗罪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