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支付利息是否于法有据?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当时没说利息的事儿。现在我想要对方给点利息,可对方说没约定就不用给。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借款不支付利息有没有依据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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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借款不支付利息是否于法有据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不同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当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支付利息时,那么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这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不能事后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直接视为没有利息。比如小明借给小红一笔钱,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里没有提到利息的事情,那么小红就不用向小明支付利息。
而对于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的情况,需要分不同主体来看。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同样视为没有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要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例如,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利息约定不明确,双方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就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是否要支付利息以及支付多少利息。
综上所述,借款不支付利息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是于法有据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在进行借款活动时,最好明确约定利息等重要事项,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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