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我和对象办了婚礼,但没去登记结婚。现在我俩有些矛盾,我担心万一过不下去,这‘婚姻’没保障。想知道没登记的话,我们这种关系受不受法律保护呢?要是有财产纠纷啥的,法律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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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关系的确立是以进行结婚登记为法定要件的。简单来说,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这样的婚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就从法律层面强调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如果未进行结婚登记,双方之间就不存在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而只能被视为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法律在很多方面的保护是和合法婚姻有所区别的。比如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不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有明确的法律分配原则。在人身关系方面,同居关系双方也不享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不过,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等情况,子女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打算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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