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票未做用途确认是否不允许?

我拿到了一些发票,不知道需不需要做用途确认。我担心不做用途确认会不会有问题,不太清楚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发票未做用途确认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允不允许不做用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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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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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税收管理体系中,发票用途确认是一项重要的操作。从法律角度来讲,发票用途确认主要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抵扣发票的使用。 简单来说,发票用途确认就是纳税人要明确这张发票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出口退税,还是其他用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如果发票未做用途确认,会带来一系列影响。从抵扣方面来看,如果不做确认,就无法正常抵扣进项税额,这意味着企业可能要多缴纳增值税。比如企业当月取得了一张10万元(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未做用途确认,就不能抵扣1.3万元的进项税,企业就要多交这笔税。 从税务合规角度,未按规定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以,发票未做用途确认是不被允许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发票用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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