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音乐填词后上传网络是否算侵权?


在探讨纯音乐填词上传网络是否构成侵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对于纯音乐而言,其创作者拥有该音乐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给纯音乐填词实际上是对原音乐作品的一种改编。因为你在原有的纯音乐基础上加入了新的元素,改变了原作品的表现形式。 如果未经纯音乐著作权人的许可,就将填词后的音乐上传到网络,这很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构成侵权的特殊情况。比如,根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条款,如果你的填词行为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不是用于商业目的,并且没有向公众传播,那么一般不构成侵权。但一旦将其上传到网络,就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 另外,如果是法定许可的情形,例如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音乐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但上传网络通常不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 所以,通常情况下,未经许可对纯音乐填词并上传网络是算侵权的。为了避免侵权风险,在对纯音乐进行填词并上传网络之前,最好先获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