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寄快递东西坏了由谁来赔偿?

我寄了个快递,里面是一些易碎品。但收件人收到时东西已经坏了。我很着急,也不知道该找谁赔偿,是快递公司负责,还是我自己承担损失呢?想弄清楚这个责任到底该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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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递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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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递条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个人寄快递东西损坏时,确定赔偿主体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个运输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赔偿的具体情况还和寄件时是否保价有关。如果寄件时选择了保价服务,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例如,寄件时声明了货物价值并按照相应比例支付了保价费,那么在货物损坏时,快递公司通常会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如果没有保价,同样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实践中,快递公司一般会按照快递费的一定倍数进行赔偿,但这个赔偿金额可能远远低于货物的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寄件人若能证明货物的实际价值,也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投诉甚至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此外,如果货物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快递公司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免除赔偿责任;要是因为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如水果变质等)或者合理损耗导致的损坏,快递公司也无需赔偿;而若能证明是寄件人或收件人的过错(如包装不当、未及时签收等)造成的货物损坏,责任则由寄件人或收件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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