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酒类和餐饮类使用相同商标算侵权吗?

我开了一家餐馆,用了一个商标。后来发现有酒类产品也用了这个商标。我不太清楚在酒类和餐饮类使用相同商标这种情况,算不算侵权呢?我很担心自己会因此惹上法律麻烦,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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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酒类和餐饮类使用相同商标是否侵权的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商标侵权的基本概念。商标侵权简单来说,就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注册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判断酒类和餐饮类使用相同商标是否侵权,关键在于这两类商品或服务是否构成类似。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酒类和餐饮类属于不同的类别。酒类一般属于第33类,而餐饮类属于第43类。不过,类别不同并不绝对意味着不构成侵权。 如果相关公众容易认为使用相同商标的酒类和餐饮类商品或服务存在特定联系,比如认为它们来自同一市场主体或存在某种关联关系,那么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酒类和餐饮类使用相同商标就一定侵权或者不侵权。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包括商标的知名度、消费者的认知等。如果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消费者看到酒类和餐饮类使用相同商标时,更容易产生混淆,那么侵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如果商标知名度较低,消费者不太可能将两者联系起来,那么侵权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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