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的高利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丈夫借的高利贷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像日常开销、孩子教育等,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有几种情况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据上签字,那这肯定是共同债务;还有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就是一方借了钱,另一方后来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丈夫借钱给家里买生活用品等。 但如果是丈夫借高利贷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要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高利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用这笔钱装修了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或者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比如夫妻一起经营的生意用了这笔钱;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借的,那就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实践中,除了前述两种情形之外,对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共债共签: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和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两种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的情形 。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