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面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最近遇到点麻烦事,我自己在外面借了一笔钱,现在担心这会不会算成夫妻共同债务,影响到另一半。想弄清楚法律上对于夫妻单方面借款到底是怎么界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希望能有个明确说法。
展开


夫妻单方面借款不一定算共同债务。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讲就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都签字认可这笔借款,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后来表示同意,又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买菜、交水电费等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支出,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借了一大笔钱,远超家庭日常开销的金额,而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比如私自拿去投资自己的生意且没和另一半商量,正常情况下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实际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的生意,或者能证明夫妻双方其实都有借款的意思,那还是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借款,或者一方事后对另一方借款表示认可等情况。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各项基本开销。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