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借款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下面来详细说说。 首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出于共同生活目的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夫妻一起去银行贷款,两人都签了字,那这肯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花费,即使只有一方签字,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个例子,如果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做生意,而且生意的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夫妻双方都同意借这笔钱。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总之,判断个人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所负的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款,或者一方事后承认这笔借款等情况。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购买食品、支付房租、水电费等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必要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