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村长以租代征买卖集体土地是否违法?

我们村村长把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的方式卖给了别人,也没和大家商量。我不太懂这合不合法,我想知道这种行为到底是不是违法的,有没有相关法律能保护我们集体土地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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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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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以租代征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下面从多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以租代征”。“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绕过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用租赁的形式代替征收,达到占用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目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而“以租代征”明显违反了上述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村长以租代征买卖集体土地,把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显然不符合此条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是不合法的行为。 另外,《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如果村长实施了以租代征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村民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集体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来保障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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