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我和一家仓储公司谈好了仓储业务,合同也签了,但对方突然说还没收到货物,合同不算数。我就想问问,仓储合同是不是只要双方签了字就算成立,也就是所谓的诺成合同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概念,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仓储合同
  • #诺成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明确仓储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我们先了解一下诺成合同的概念。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从法律规定来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在实践中,当存货人与保管人就仓储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仓储合同后,合同即成立,并不以仓储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这意味着,只要双方就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仓储物的种类、数量、仓储期限、仓储费用等协商一致,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存货人有义务按照约定交付仓储物并支付仓储费用,保管人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仓储物。 例如,甲公司与乙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公司的仓库中,仓储期限为三个月,仓储费用为一定金额。合同签订后,即使甲公司还未实际交付货物,该仓储合同也已经成立。如果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甲公司有权依据合同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认定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助于保障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它使得双方在达成合意后,就受到合同的约束,避免了一方随意反悔的情况发生,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