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医院是否需要担责?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看病,后来发现可能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我很困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我想知道判断医院担责的依据是什么,医院在哪些情况下必须担责,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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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医院通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表明,如果医院或者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医院就需要为此负责。 判断医院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医院的过错可能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医生在诊断过程中没有进行全面检查就草率下结论,导致误诊;或者在治疗时不按照规范操作,像手术中出现失误、用药错误等情况。如果这些过错直接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医院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和责任承担做了详细规定。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和医院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医院可能不承担责任。比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等。但这些情况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认定。总之,在医疗事故中,一般情况下医院是要担责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依据法律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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