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死了遗嘱是否还有效?
我之前立了一份遗嘱,指定了继承人。但最近这个继承人意外去世了,我就很担心这份遗嘱还有没有效。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遗嘱是继续有效还是会失效呢?之后遗产又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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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遗嘱继承人死了遗嘱是否还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遗嘱的概念。遗嘱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它是公民表达自己意愿、处分身后财产的一种重要方式。 一般来说,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中涉及该继承人的部分会失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当遗嘱继承人先去世时,原本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就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由其继承了。 不过,遗嘱中涉及其他未死亡继承人的部分仍然是有效的。比如遗嘱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给A,存款给B,若A先于遗嘱人死亡,那么关于房产由A继承这部分无效,但存款由B继承的部分依旧有效。如果遗嘱继承人全部先于遗嘱人死亡,那么遗嘱就全部失效,此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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