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的继承人还有继承权吗
我家最近涉及遗产继承问题,有个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就已经离世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个已经死亡的继承人还有没有继承权呢?主要是想弄清楚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和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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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死亡的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这里有几种不同的情况来分析。 首先,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若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爷爷去世,父亲先于爷爷死亡,此时孙子就可以代位父亲继承爷爷的部分遗产。 其次,要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且没有放弃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不过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转继承。打个比方,老人去世后,遗产还没分割,其中一个继承人也去世了,那这个继承人本应继承的那份遗产,就会由他自己的继承人来继承。 另外,如果遗嘱中指定的唯一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这份遗嘱就会失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但要是遗嘱指定了多个继承人,遗嘱依然有效,已死亡继承人的那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就是前面提到的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死亡,由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子女来代替继承遗产份额。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给自身的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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