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妻子代书的遗嘱是否有效?
我再婚了,最近身体不太好,想立个遗嘱。我让再婚妻子帮我代书这份遗嘱,可又担心这样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再婚妻子代书的遗嘱能不能算作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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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再婚妻子代书遗嘱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代书遗嘱的概念。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对于遗嘱代书人,法律有明确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再婚的情况下,再婚妻子通常是遗嘱人的配偶,属于继承人范畴。因为她与遗嘱的内容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可能会从遗嘱中获得利益。所以,再婚妻子不符合作为代书人和见证人的条件。如果由再婚妻子代书遗嘱,即使有其他见证人在场,也可能会因为代书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遗嘱的效力受到质疑。 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建议遗嘱人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书人和见证人。比如可以找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两位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一人代书,然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见证人都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样的代书遗嘱才更有可能被法律认可。总之,再婚妻子代书的遗嘱一般不能算作有效遗嘱,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订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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