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离婚了女方有份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家里的拆迁房是按人头算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离婚后我对拆迁房有没有份额。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是否能分到拆迁房的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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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离婚时女方是否有份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的基本概念。按人头算的拆迁房,就是在拆迁补偿过程中,依据家庭人口数量来分配拆迁房屋或者拆迁补偿款。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基于自身的人口份额在拆迁权益中占据一定的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按人头计算的拆迁补偿,若女方的名字在拆迁安置协议里,并且是按照人头给予相应的拆迁份额,那么女方所对应的这部分份额通常是其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基于女方个人的人口因素而获得的补偿。 如果拆迁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没有特殊的约定,女方基于人口因素获得的拆迁利益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比如,拆迁补偿款用于购买了新的房产,即使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也可能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享有一定的权益。 然而,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拆迁利益是对特定家庭成员的补偿,比如明确是对男方及其父母等特定人员的安置,女方只是因为户口在而被计入人头但没有实际对应的权益,那么女方可能就无法主张这部分权益。 在实际情况中,还需要结合拆迁政策、拆迁协议等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对拆迁房的分配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总之,判断女方是否有份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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