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上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上班死亡符合上述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在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可视同工伤。 然而,也有一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上班死亡是由这些原因导致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上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关键在于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同时排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上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的争议,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等法律程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