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是伤残鉴定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去申请了工伤认定。现在有人跟我说要做伤残鉴定,可我之前已经做过工伤鉴定了。我就很疑惑,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是一回事啊?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展开 view-more
  • #工伤鉴定
  • #伤残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并不是同一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两者的定义和目的不同。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当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对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其目的主要是确定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损失程度,以便为职工在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提供依据。例如,职工因工伤残后,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而伤残鉴定是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进行的鉴定,其范围更广泛,不仅仅局限于工伤,还包括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各种原因导致的伤残。其目的通常是为了确定受害人在民事赔偿等方面的权益。比如在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结果可以作为受害人向责任方索赔残疾赔偿金等费用的重要依据。 其次,鉴定的机构也不一样。工伤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而伤残鉴定一般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这些司法鉴定机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第三方机构,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 再者,两者所依据的鉴定标准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主要从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劳动功能障碍等方面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而伤残鉴定依据的标准则因不同的适用范围而有所不同,例如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鉴定。这个标准是根据人体损伤后的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最后,两者的申请鉴定的主体和程序也有差异。工伤鉴定的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时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伤情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而伤残鉴定的申请主体一般是受害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程序相对较为灵活,受害人可以在治疗终结后,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求,准确选择合适的鉴定方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