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免责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公司签了份协议,里面有工伤免责的条款。我有点担心,要是之后工作中真受了工伤,这份协议会不会让我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啊?我想知道这样的工伤免责协议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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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免责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工伤免责协议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在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无需承担相应责任的协议。这种协议本质上是对劳动者工伤权益的一种事先约定。然而,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伤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其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免除。如果工伤免责协议约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或者在劳动者发生工伤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等排除劳动者工伤权益的内容,这样的条款就是无效的。不过,如果协议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工伤赔偿的具体方式、金额计算等细节进行公平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部分协议内容可能是有效的。总之,判断工伤免责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看协议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工伤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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