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加重是否并非医方责任?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之后病情加重了。我怀疑是医院的治疗有问题,但医院说病情加重不是他们的责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在什么情况下病情加重确实不能算医方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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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过程中,判断病情加重是否为医方责任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如果医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病情加重,那么医方通常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确定医方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过错。 然而,病情加重并非一定是医方的责任。有些情况下,疾病本身具有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比如,某些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即使医方进行了正确的治疗,也可能出现病情恶化的情况。像一些恶性肿瘤,其病情发展迅速,目前的医学手段可能无法完全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医方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遵循了相关的诊疗规范,就不应承担责任。 此外,患者自身的因素也可能导致病情加重。例如,患者不遵守医嘱,不按时服药、擅自改变治疗方案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等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如果患者认为病情加重是医方责任,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以先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也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确定医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应承担责任。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患者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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