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协议必须要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吗?
我想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亲戚,听说得签协议。但我不知道是不是一定得是书面合同,口头约定行不行呢?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希望能弄清楚以保障赠与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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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屋赠与协议是否必须为书面合同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房屋赠与协议。房屋赠与协议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房屋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虽然法律没有绝对要求房屋赠与协议必须是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从合同订立形式上,口头形式也是被认可的。 然而,房屋不同于一般的物品,它属于不动产,价值通常比较大,而且其所有权的转移有着特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房屋赠与中,要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就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房产管理部门通常要求提供书面的房屋赠与合同,才会受理过户登记申请。这是因为书面合同能够更清晰、明确地记录赠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如果只是口头约定房屋赠与,在办理过户时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并且一旦双方发生争议,由于口头协议缺乏客观的证据,很难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和具体内容。 所以,虽然从法律理论上来说房屋赠与协议不一定必须是书面合同,但从保障双方权益和顺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角度出发,建议还是签订书面的房屋赠与合同。这样能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也符合房产管理部门的操作要求,为房屋赠与行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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