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欠款需要两个人承担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婚姻期间有一些欠款。我不太清楚这些欠款在离婚后是由我们两人一起承担,还是有一方承担就行。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欠款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到底需不需要两个人一起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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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两个人离婚时欠款是否需要两人共同承担,需要根据欠款的性质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这两个概念。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一起做生意借的钱等。而个人债务呢,就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这些债务,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是按照公平原则,结合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为了店铺的运营借了钱,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两人都有偿还的责任。 而对于个人债务,就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赌博欠下的债务,这明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所以,两个人离婚时欠款是否两人承担,关键在于判断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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