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承揽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商业活动里,承揽合同十分常见,它规定了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订立承揽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合同主体资格审查。签订合同前,要确认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从业资质。以加工承揽为例,如果承揽方不具备完成特定工作的能力或资质,可能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若一方不具备相应能力,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其次,合同条款要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必须清晰详细。比如在建筑装修承揽合同中,对于装修的风格、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等都应明确规定。同时,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也要明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条款。合同条款不明确,容易引发双方争议。 再者,要注意保密和知识产权条款。在承揽工作中,承揽人可能会接触到定作人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对于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也应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另外,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也不可忽视。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协商、仲裁或诉讼。选择仲裁需明确仲裁机构,选择诉讼要确定管辖法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合同的形式和签订程序也很重要。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但为避免纠纷,承揽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双方签字或盖章真实有效。 总之,订立承揽合同要谨慎,注意各个细节,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