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是多少?
我在江苏省,最近遇到有人想敲诈勒索我。我想知道在江苏省,敲诈勒索金额达到多少会构成犯罪,也就是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是多少,这样我心里能有个底,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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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犯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江苏省,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需要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该解释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对于江苏省而言,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四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也就是说,在江苏省,敲诈勒索金额达到四千元及以上的,就达到了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会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敲诈勒索的金额未达到起刑点,虽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这种行为仍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包括罚款、拘留等。所以,一旦遇到敲诈勒索行为,无论金额多少,都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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