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还没打会怎么判决?


在法律上,聚众斗殴还没打这种情况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聚众斗殴罪的概念。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如果聚众斗殴还没打,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对于聚众斗殴的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在为聚众斗殴做准备,比如召集人员、准备器械等,但还没实际打起来,法院可能会考虑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种情况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要是在聚众斗殴还没打之前,有人主动放弃了斗殴的想法,并且积极阻止其他人继续实施斗殴行为,从而避免了斗殴的发生,那么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最后,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不认为是犯罪。比如只是双方一时起了争执,召集了一些人,但还没动手就冷静下来,化解了矛盾,这种情况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犯罪。所以,聚众斗殴还没打具体怎么判决,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