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对方不出庭会怎么判决?
我有个官司要开庭了,可听说对方可能不出庭。我心里挺没底的,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我很担心因为对方不出庭,我的权益没法保障,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法院会依据什么来判决。
展开


在开庭时如果对方不出庭,法院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首先,要明白“缺席判决”这个概念。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然会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已经合法地向对方送达了传票,对方却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在民事案件里,如果是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还钱的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法院会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要是原告的证据充分,比如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以及借款金额等情况,法院通常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还钱。但要是原告的证据不足,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能不会完全支持原告的诉求。 而在一些必须到庭的案件中,比如离婚案件,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和家庭稳定等因素,被告不出庭可能不会直接缺席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也就是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